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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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浏览:次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现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本学院通知组织工作。

一、答辩时间

6月13日上午9:00—11:30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团队成员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答辩准备(测试PPT、DV等),通知项目指导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

二、答辩地点

1.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答辩地点

(1)明向校区明向行逸楼A座207教室、305教室;

(2)迎西校区思贤楼1105教室、1108教室、1109教室。

2.校级项目答辩地点

(1)明向校区明向行逸楼A座307教室、308教室、309教室

(2)迎西思贤楼1304教室、1305教室、1306教室、1307教室。

三、答辩要求

1.项目指导教师

项目指导教师担任评委。要求必须参加,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提前请假并委托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参会(不能委托此次担任评委的其他教师),否则所指导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场答辩。

2.项目成员

(1)团队需要携带所有答辩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立项的申报书、结题报告书、校内论文、其他(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请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级别,袋子交付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答辩结束,成员将论文、证书、专利证的原件带回。

(2)团队PPT汇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10分钟PPT汇报(含DV)+5分钟专家提问及项目成员回答。

(3)团队PPT汇报,校级项目7分钟PPT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及项目成员回答。

(4)团队可以展示项目成果,包括实物、发表的论文等。

四、优秀项目奖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效果、结题评价等情况进行优秀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对于创新训练项目重点考察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是否可提供研究作品,包括: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物理仪器、计算机软件等,或可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是否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所发表论文项目组成员应为第一作者);是否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大会报告交流;是否参加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等。对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是否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创业项目是否落地等。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51-3176894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