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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浏览:次   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和项目级别

    以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精神为主线,同时考虑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鼓励围绕专业领域的挑战性问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选题要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创新,团队中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

      选题包括“学生自主选题”和“导师推荐选题”两种方式。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从校级项目遴选省级、国家级项目。

      2023年继续设立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凡我校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资格。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本科一年级学生和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为1名,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激励政策

    1.学校对通过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高质量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一般在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使用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可以使用剩余经费。

    2.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奖,同时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奖。评选优秀项目奖时,对于创新训练项目重点考察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是否可提供研究作品,包括: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物理仪器、计算机软件等,或可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是否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所发表论文项目组成员应为第一作者);是否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大会报告交流;是否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等。对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是否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创业项目是否落地等。

    3.获评优秀项目奖的项目,学校可考虑追加经费继续支持项目升级研发。

    4.学校组织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展示、交流和成果推广活动。

       5.学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将比照我校A1类竞赛国家级二等奖给予奖励,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将比照我校A1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给予奖励。

       6.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团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分配原则

       2023年拟立项151项,其中,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一般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项目60项,校级项目70项。

       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学生人数测算校级项目预分配指标,并对2022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赛事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本科生为项目负责人)的单位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励指标,指标预分配数量见附件2。

       六、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申请(6月16日前)

       项目负责人注册并登录“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端)”http://192.168.23.167:9080/wealcore/stu_login.jsp,提交导师推荐项目或自主命题项目立项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3)。指导教师注册并登陆“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教师端)”http://192.168.23.167:9080/wealcore/login.jsp提交指导教师审核意见(具体操作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5),本人签名后,提交申报书纸质版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科办。

       评审重点关注选题意义、创新性、研究基础与现状、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团队分工协作、预期效果、经费预算、条件保障等内容。

      为了方便导师推荐选题的师生互选,“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提供系统支持(供选用,非必须,导师推荐选题也可线下进行)。有需求的指导教师登录“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教师端)”http://192.168.23.167:9080/wealcore/login.jsp,填写项目信息,发布招募信息、面试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4。如利用系统发布招募信息和面试信息,建议6月12日前完成,不影响未录用学生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学生可在系统内申请导师推荐项目,导师根据需要发布面试通知,选定学生。

      注意:通过“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端)”完成组队的导师推荐选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样需要在6月16日之前,登陆“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端)”,完成项目申请操作。

       2.学院评审(6月19日前)

      学院对申请材料、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项目,并根据推荐项目数量要求,推荐项目参评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评审(推荐项目数量按照全校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数的1.2倍进行测算),推荐项目数量见附件2,各单位推荐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1项。

      学院“大创项目”经手人登陆“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教师端)”(具体操作见附件6,初始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将评审结果录入系统(操作推荐国家重点、推荐省级及以上级别、确定校级;标记项目推荐顺序)。

      学院“大创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教师端)”(具体操作见附件7,初始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评审。提交后导出汇总表(样表见附件8),加盖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学校评审(6月29日前)

      学校对推荐项目组织评审,遴选出国家级、省级项目,同时确定各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评审结果将在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学院需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果。

    2.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大创项目”的培育、动员、组织等工作,做好相关管理制度和通知文件的宣讲。

    3.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4.2023年学校“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群(QQ群号:854720028),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老师作为“大创项目”经手人加入。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里发布。

    5.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大创项目”经手人、负责人信息(样表见附件9)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

      学校咨询联系人:樊骁、陈永琳

      联系电话:0351-3176894

      电子邮箱:tyutcxcydachuang@163.com

 

      附件:

      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指标表》

      3.《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4.《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指导教师操作手册》

      5.《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

      6.《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院经手人操作手册》

      7.《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院负责人操作手册》

      8.《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样表)》

      9.《大创项目xx单位/部门经手人、负责人信息表》

      10.《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