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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教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浏览:次   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融入创新人才培养全过程,激发学生问题导向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启动创新实战能力提升行动。现开展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范围和类别

申报范围:太原理工大学各教学单位、学科竞赛组织单位。

申报类别:产学研创协同育人专训班、学科竞赛实战集训营、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

二、项目说明

(一)产学研创协同育人专训班项目

鼓励二级单位依托协同育人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卓越人才联合培养平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校企深度合作开设创新能力提升专训班,吸引科研机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探索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创的长效机制。组织单位须与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提供较为系统的创新课程与项目实践,有完整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结束时应有成果汇报和过程展示。培训班每班学员原则上不少于60人,学时数不低于16,面向全校报名、选拔。申请单位需填报《创新创业产学研创协同育人专训班项目申报书》(附件1)。学校对批准开设的产学研创协同育人专训班项目,拟投入平均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的引导支持经费。

学生完成产学研创协同育人专训班项目学习和考核,记录创新实践学分。

(二)学科竞赛集训营项目

鼓励二级单位依托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根据所承担的S级、A1级学科竞赛(如单位承担多项学科竞赛,鼓励将多项竞赛训练有机融合),开设学科竞赛集训营

组织单位组织学科竞赛集训营,须提供完整的培养方案和系统的教育内容,结束时应有成果汇报和过程展示。集训营每班学员原则上不少于60人,学时数不低于16,面向全校报名、选拔。申请单位需填报《学科竞赛集训营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校将统筹竞赛组织、创新活动等相关经费,对学科竞赛集训营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学生完成学科竞赛集训营学习和考核,记录创新实践学分。

(三)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项目

为聚焦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协同解决一线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培养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学以致用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学校设立大学生产业命题训练营项目。

项目来源:鼓励二级单位依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发布的实际需求命题、教师承担的横向课题、各类学科竞赛的企业命题,筛选并设立产业命题创新项目。

组织单位组织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通过命题解读和能力训练,以学生(团队)同题共答形式,提出最优解决方案并与企业对接合作。组织单位须提供命题内容和培养方案,结束时应有成果答辩展示。训练营学时数不低于16,面向全校报名、选拔。凡我校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资格。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申请单位需填报《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申报书》(附件3)。

激励政策:要有效利用学校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与企业对接,开展创新实践。学校对立项的大学生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项目,拟投入平均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支持。

学生完成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学习和考核,记录创新实践学分。

三、申报及评审

1.各单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统一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2.材料报送。各单位分类汇总各类项目的《申报书》、填报《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训练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 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类项目的申报书、指南及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5。

报送时间:各类项目相关材料须于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utcxcyxy@163.com,纸质版送至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B1004室或迎西校区行政主楼613室。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工作。按照重点、一般项目进行分类支持。择优确定最终资助项目名称、资助额度等。

四、相关说明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产教融合改革举措,广泛调动合作企业和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积极性,围绕学科特色与优势,结合研究热点与真实问题,确定申报项目的类别和主题。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类项目中,学科领域相近的只能申报 1 项。

2.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训练资助项目举办时间可以在暑期小学期或秋季学期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分段实施。

3.各获资助单位应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与宣传,相关信息应在活动举办之前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及时发布。

4.各获资助单位须通过“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成果管理平台”开展项目队员招募、报名审核和成绩录入。

5.资助经费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经费预算和具体申报情况进行审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筹措。各获资助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中的活动计划,未按资助计划执行的将扣减资助费用。2024年10月20日前未能完成创新创业协同育人项目规定成果的团队,学校将中止资助,并视完成情况,追回所拨经费。

6.学校对通过立项的项目划拨资助经费到项目申报单位,经费使用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参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校外师资聘请、印刷资料、实验耗材等费用,学生补助及餐费不予报销。

7.各获资助单位应按学校经费使用进度要求推进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应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且在学校经费报销期限内,持我校财务部规定范围内有效票据完成全部报销手续。

8.学校将对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教育项目实施开展案例汇编和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各获资助单位应于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向创新创业院提交案例报告(模板见附件5)。

咨询联系人:景胜蓝老师

联系电话:18935187397

附件:

附件1:创新创业产学研创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学科竞赛集训营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产业命题创新训练营申报书.docx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教育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 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实战教育项目案例模板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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