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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孵化项目的通知

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浏览:次   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创新教育改革,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孵化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27号)安排,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孵化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学生“在创新实践中增本领、长才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服务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的战略布局,确保创新项目有基础、有价值、可转化、可落地,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孵化项目面向我省高校入驻“晋创谷”团队项目,以及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牌团队项目实施。

二、项目条件要求

1.项目要围绕山西省产业转型、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体现我省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项目应具有成果转化基础,技术或产品达到成熟阶段,可形成为项目的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撑的知识产权优势;项目产品功能完善,性能稳定可靠,满足市场需求,能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扩展产品线,推出新产品或服务;项目获得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和资源倾斜,在社会上有影响力,有实质性合作内容,具备项目产业化发展规划。

3.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三、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师生共创,学生深度参与。项目团队须由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在读学生和在职教师组成。团队中,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形成年级梯队,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实行师生双负责制。团队需明确负责学生和负责教师各一名,共同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两名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版的项目书(见附件)报送至太原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53号太原理工大学柏林校区)。同时将电子文档(pdf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务必一致。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将从申报项目中遴选推荐2个项目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智鑫

联系方式:19834438565

电子邮箱:1790841132@qq.com

附件:

附件1:2024年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孵化项目书.docx

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