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创〔2025〕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果报送工作,相关工作须于3月20日前完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组织
各学院(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答辩、实地考察、资料查阅等,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和中止四个等级。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案。
(三)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
格式详见附件2,指导教师需在相应位置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字。
2.中期成果支撑材料
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产品或作品实物照片、调查报告全文、学术论文全文及当期刊物封面和目录(或录用证明)、专利申请书(或授权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全文、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等。
3.中期汇报PPT
汇报PPT应重点呈现项目内容、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等。对于暂未达成的预期目标,需逐项列出详细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预计完成时间。
(四)工作程序
1.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成果支撑材料及中期汇报PPT,并报送至各自学院。
2.答辩要求
答辩成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不强制参加,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答辩需求自行安排)。答辩内容必须包含项目预期目标及完成情况汇报(需与申报书对标)。
3.答辩评审
各学院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及《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分细则》(附件3)开展评审工作。
二、结果报送
各学院需将本单位202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录入学校大创系统,导出中期检查评审结果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指定邮箱tyutcxcydachuang@163.com(PDF文档),同时做好重点项目的培育工作。
三、注意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内容与计划;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学院及“大创办公室”审批、备案。
项目执行期内,若项目组因无法克服的困难决定中止研究,应由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各学院及“大创办公室”审批、备案。项目中止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新申请立项,需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具体了解,同时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联系人:何老师18636116382,杨老师13191052520
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技术:18636635820
电子邮箱:tyutcxcydachuang@163.com
附件:
1.2025年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
2.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3.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分细则.docx
4.XX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5年立项)中期检查评审结果.xlsx
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