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6〕26号)文件要求,结合《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创〔2025〕1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验收须于5月20日前完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6年需完成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024年立项且未结题、2025年立项且执行期为1年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组织
各学院(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分为“推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验收结果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备案。结题验收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存档。
三、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验收书。格式详见附件2,需由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验收书最终以PDF格式提交。
2.结题成果支撑材料
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及研究成果(含调查报告、产品、作品、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创业报告”及成果(含商业计划书、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材料);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创业报告”及成果(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指导教师需对项目组在研究全程中的调查论证、方案设计与实施、创新意识、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运行状况、创新应用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于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还需考查其运营状况。
3.结题汇报PPT。汇报PPT应重点呈现项目内容、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4.成果统计表。详见附件3。
请将上述文件统一放入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大创结题汇报-[申报单位名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四、结题验收程序与要求
1.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准备结题验收书、结题成果支撑材料、结题汇报PPT、《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等电子版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
2.答辩要求
答辩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不强制参加,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答辩需要自行安排)。
答辩内容必须包含项目预期目标(对标申报书)及完成情况汇报;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分为项目汇报与评委提问答辩两部分;项目汇报以PPT形式为主,DV、成果展示等均计入汇报时长。答辩及观摩过程中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拍照、录像,未经项目团队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传播项目相关内容或用于商业目的。
3.验收评审
各学院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和《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细则》(附件4)开展评审,确定各项目验收评审结果(其中“推荐优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当年本单位结题项目总数的15%,四舍五入后不足1项的可推荐1项)。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录入学校大创系统,并导出结题验收评审结果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提交至邮箱tyutcxcydachuang@163.com。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同时设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指导教师。优秀项目数量不超过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15%,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即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将在后续组织优秀项目评审工作,评审范围为当年结题验收中被评定为“推荐优秀”的项目,最终优秀项目将从中产生。
联系人:何老师18636116382,杨老师13191052520
电子邮箱:tyutcxcydachuang@163.com
附件:
1.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2024年立项且未结题、2025年立项且执行期为1年)项目名单暨结题验收评审结果.xlsx
2.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3.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xls
4.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细则.docx
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026年4月15日